2013年江西吉安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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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万安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万安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劳动力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96—58398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万安县公路管理站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应聘人员每人缴交报名费50元。12月27日至12月28日带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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