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4)
(十)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本次招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码。
(十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92-5398887、5398845)。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中共厦门市委信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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