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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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贺州市市直公务雇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贺办发〔2010〕8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机关单位申报,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审定,2013年全市计划招聘公务雇员共125名,经研究,决定开展从参加贺州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聘用公务雇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条件和对象
(一)招聘计划
2013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贺州市党建网 http://www.hzdjw.gov.cn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 http://hezhou.gxpta.com.cn
贺州人才网 http://www.hzsrcw.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1.具有本科学历,并进入了贺州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环节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前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考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面谈、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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