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学校招聘教师实施意见(3)
三、注意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于学校方案中设定的最低考核线的不得递补。
4.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聘计划,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更改。
5.局属各单位均须在2014年8月前为录用人员上编核岗,9月份统发工资。
6.未尽事宜按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3、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表
4、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
5、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汇总表
6、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名册
7、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8、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
9、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
10、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汇总名册
11、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样稿)
12、高中公开特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样稿)
13、学校公开特聘优秀专业教师简章(样稿)
14、高职校特设岗位公开特聘高技能人才简章(样稿)
15、2014年常州市XX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16、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及专业考核安排表
17、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开放大学、高职校招聘专业课教师)安排表
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