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事业单位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聘公告(3)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方能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2014年6月30日前未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1-23885606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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