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2人以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及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招聘方法采取“双向选择”和审核相关材料以及初试办法,并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和人社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经考察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选,按1:1比例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进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入编手续。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现行玉林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九、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玉林市农业委员会:0775—2825429,监督电话: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0775—2809363。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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