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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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报名地点: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钦州市钦北区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1〕8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适应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钦北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岗位、范围、对象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分为三类(详见附件2):
第一类是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共72名,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口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学历的,考生户口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第二类是综合类岗位57名(其中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岗位3名)。
第三类是工程专业技术类岗位3名。
第二类和第三类,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户口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学历的,考生户口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定向招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岗位主要面向自治区派遣到钦北区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笔试考试,可直接参加面试。
本次的所有招聘岗位,聘用后的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和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所在的岗位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期间不允许调动,聘用人员为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于2014年3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3日至199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经批准,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到 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或45岁周岁以下(1968年3月13 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9.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五年内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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