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驻马店市政务讲解员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初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初选合格者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主要包括讲解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历史文化、民俗、旅游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根据报名时留存的信息,与应试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证书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有关证件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后,核发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现场讲解、才艺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和驻马店旅游网(http://www.zmdl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旅游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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