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招聘(2)
报名时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一);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3月25日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54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由基层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学生工作部(处)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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