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宜阳县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激发教育干部队伍活力,县教育体育局决定,2014年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宜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宜阳县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宜阳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拟招聘校长1名。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校长在宜阳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招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任用的。
(二)资格条件
应聘的校长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应聘校长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2岁(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学一级(含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能力,有5年小学(300学生以上规模)校长或3年以上中学(300学生以上规模)正、副校长经历(需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三)报名资格初查
所有报名人员须经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查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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