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试讲(能力测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2014年4月18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惠南大道69号行政楼310室,市内可以乘坐42路,41路,12路、k1、k2公共汽车到达)。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由本人用钢笔签名后,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暂缓就业证明、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到学院人事科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学院人事科。《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每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和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学院网站公告。
考试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以下笔试、试讲(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各环节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各环节占总分比例如下:
①报考除计算机专业之外的教师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试讲(含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两部分,各占总分20%,共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②报考计算机教师岗位者,需参加笔试(采取机考方式,占总分40%)、试讲(含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两部分,各占总分20%,共占总分40%)、面试(占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③报考辅导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占总分40%)、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该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仪表举止占10%,语言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30%,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40%,共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④报考课程与教学研究员、电教技术员、图书馆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能力测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20%)三个环节的考试。
⑤全日制博士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试讲(能力测试)和面试,试讲(能力测试)、面试分值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根据笔试、试讲(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环节考试范围: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90分钟。
②教师试讲: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连续进行,时间各为15分钟。自主试讲内容由考生在报考专业范围内自选(报考人员提前自备PPT课件);抽题试讲以考生抽签形式确定考试内容,考生抽签后可准备30分钟。根据考生试讲情况,在考官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讲。
③辅导员、课程与教学研究员、电教技术员和图书馆员等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均为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或能力测试。
④面试:由评委以座谈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内容以考生职业背景、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为主,也可了解考生报考我院的目的、期望及聘用后的工作思路等。时间为15分钟。
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试讲(能力测试)结束后2天内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试讲(能力测试)成绩。
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学院人事科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学院人事科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学院人事科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2)查分结束后,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3)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5)为确保招聘人才质量,总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学院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的要求
1.根据招聘职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