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于2012年3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的一所卫生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位于“岭南名郡”、全国文明城市—惠州市区的南部新城,交通便捷,距深圳、东莞不足一小时车程,距香港47海里。校区占地400多亩,总建筑面积136410平方米,总投资逾6亿元,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学院采用中、高职联办的模式进行教育教学。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24名,具体岗位及其要求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12年、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两类。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学校或单位处分)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31日(即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学院教师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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