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5)
五、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 聘。
(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提供的材料、联系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
(三)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专业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二)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备案(调入)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全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见习期3个月),其引进待遇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1.试用期1年。
2.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3.档案由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代管。
4.其待遇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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