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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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9时至4月19日17时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为改善队伍结构,提高素质,经省检察院同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和专业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法学专业1名、会计学专业2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名、行政管理专业1名、艺术专业1名、侦查学专业2名、档案管理专业1名。招聘专业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法学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法学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会计学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史党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行政管理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艺术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声乐、器乐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侦查学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侦查学专业(包含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档案管理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档案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2014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上述职位对象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任职回避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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