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公告(4)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
4、《2014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
5、《2014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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