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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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8日
广西民族大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备《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于干部的,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属于工勤人员的,列入学校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缴费
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快递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8日(地点:逸夫楼107室,每天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共4天,同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50元/科。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应聘者是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如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则须提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验证,否则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快递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以快递公司网上查询到的快递收寄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一天的工作时间到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50元/科。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报名地点
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现场报名地点为广西民族大学逸夫楼107室;应聘专业教师的,报名地点为各相关用人单位办公室。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除了学历学位需求注明是博士的应聘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以外,其余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
七、资格审查
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应聘专业教师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和各相关用人单位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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