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 //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jldx.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1760090(中共吉林省委党校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
附件2:201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9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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