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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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前
为了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贺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核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贺编〔2013〕141号)的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人数:工勤人员2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二)招聘岗位:科室工勤人员职位。
(三)招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思想道德品质较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工作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法律和政策知识,字体工整,熟悉电脑。
(三)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中文、法律、计算机、工程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等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报名者,于2014年6月10日前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以及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到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及相片证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ZWZX6870@163.COM)发送至我办(局)综合科。
2.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我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二)组织面谈。
1.由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谈人选。
2.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面谈的形式,全面了解参加面谈人选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岗位适配性,并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考核人选。
(三)组织考核。
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采取实地考核、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拟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四)组织体检。
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体检应当在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执行。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谈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管理。
办(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核和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办(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六)薪酬待遇。
聘用机关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按照机关同类工勤技能人员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月工资为1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办(局)可视岗位工作情况,适当给予相应的补助。
四、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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