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德宏州招聘教师124人公告(2)
2、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
3、考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4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局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并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4、关于2014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pp://www.dhrs.yn.gov.cn)网站。
5、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时体检考核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笔试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30分、心理学基础知识30分、教育法规20分、教师职业道德20分。
2、教学技能测试
(1)按拟聘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进行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教学技能测试。
(2)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讲课方式进行。
(4)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pp://www.dhrs.yn.gov.cn)。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2、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40%+教学技能测试×60%+加分
(四)考试时间:2014年7月14日09:00-11:00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数与拟聘人数根据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度不再递补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p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存1份。
九、其他
(一)德宏户籍、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二)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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