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
①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小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应聘者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②面试时间、地点及收费详见峡江县人民政府网面试公告。
(5)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峡江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6)合成总成绩计算:
①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合成总成绩按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②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①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根据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合成的笔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实际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合成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考试总成绩(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体检由峡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峡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峡江县人社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考核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卫生、计生系统按合成的笔试总成绩(合成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其他事业单位按合成的考试总成绩(合成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5.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峡江县内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县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参加社会保险,聘用期内与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凡考试作弊和体检、考核后提出放弃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公开招聘工作由峡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3.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www.xiajiang.gov.cn)发布。
4.本公告由峡江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峡江县人社局0796-3672533
监督举报电话:峡江县纪委监察局0796-3672820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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