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白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名)(2)
七、聘用、待遇及使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不纳入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情况适度提高。
聘用人员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得再参加其他用人单位考试。市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工资、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和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白城市人社局信访办0436—3209638。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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