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赣州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招聘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4、考察由区城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城管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与管理
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月、岗位补贴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现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容监督员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团体险、失业保险。
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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