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社会事务局报组织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经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孙先国。
咨询电话:0531-88756190。
监督电话:济南高新区组织部0531-88871627
附件:1、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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