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新安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新安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和信息采集费15元,并进行数码照像。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地理专业,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余专业以及B类、C类考生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4、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或面试(A类考生试讲,B、C类考生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理念、教育教学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应用、教学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包括各学科的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知识成绩×50%
4、笔试成绩将通过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大厅及网站予以公布。
(二)试讲(A类考生)
1、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试讲内容采取从我县现行中学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
(三)面试(B、C类考生)
B类、C类考生报名时因不受专业限制,报名专业较多,无法按试讲办法确定聘用人选,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B类、C类考生采取统一面试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认识问题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面试,其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计算
A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B、C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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