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吉安安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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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8∶30—16∶00
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以2014年7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4.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安吉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的工程造价岗位。安吉县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岗位、宣教讲解岗位,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工程审计岗位户籍不限。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2014年7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和执(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4年7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7月12日。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7月12日至199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方向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7月12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芜园校区(递铺镇芜园东路8号)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14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是安吉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报考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每个岗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14日上午10∶00到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中心465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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