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共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地址:麒麟西路283号,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右侧,麒麟区煤炭工业局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322820)。
(三)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
(四)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免除报名费。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凭报名收据到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报名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的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
1.《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年版)》。
2.《专业知识》考煤炭相关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专以上煤炭院校教材。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麒麟区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7月25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八、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考生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
(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及名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前向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九、面试
(一)面试按麒麟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的《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全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三)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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