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武川县乡镇财政所招聘14名事业人员简章(3)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生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对报名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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