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咸宁市教育局招聘教职工公告(3)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咸宁市公务员局(咸宁市人事考试)网、咸宁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和聘用等通知在咸宁市教育信息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及报刊信息。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15-8126141、8256527、8256168
市人社局:0715-8235950
监督举报电话:0715—8180209。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人社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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