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师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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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类别 | 岗位 | 招聘数量 | ||
在职教师 (人) |
毕业生 (人) |
小计 (人) |
||
小学 | 语文 | 8 | 13 | 21 |
数学 | 14 | 21 | 35 | |
英语 | 16 | 25 | 41 | |
体育 | 14 | 22 | 36 | |
音乐 | 8 | 11 | 19 | |
美术 | 6 | 10 | 16 | |
心理 | 7 | 7 | ||
幼儿园 | 30 | 46 | 76 | |
合计 | 96 | 155 | 251 |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同的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2、2013、2014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报考心理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应为教育心理学类学科,所学专业应为教育心理学类专业,同时具备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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