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濮阳清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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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其中初中教师38名、小学教师107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名、学前教育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考初中、职业技术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者应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凡要求清丰户口的,均应是2014年6月1日前落户或迁入清丰;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要求的;
5、在近五年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清丰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人员;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表)
共招聘教师160名,其中面向在清丰县服务或具有清丰县户口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小学教师 8名,面向原籍为清丰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小学教师21名、学前教育教师3名。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濮阳电视台、《濮阳日报》、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清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清丰县政府综合办公楼、清丰乐园等公共大屏幕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清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清丰亭西1500米路北)。 。
3、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由本人填写《清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户口本、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在指定窗口报名。
将资格条件要求相同的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及学前教育等分别合并为8类岗位。其他岗位按乡镇 (学校)及定向招聘情况分设。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类岗位拟招聘数量的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该类岗位拟招聘名额。
考生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4年8月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清丰县组织的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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