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曹县教育系统招聘初级岗位教师12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 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初级岗位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教师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1、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50人。语文6人(定向岗位1人)、数学8人(定向岗位2人)、英语6人(定向岗位1人)、物理5人、化学3人、政治5人(定向岗位1人)、历史3人、地理3人、生物3人、音乐1人、体育4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1人。
2、第一实验小学教师20人。语文10人(定向岗位2人)、数学10人(定向岗位2人)。
3、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杨庄中心小学教师20人。语文6人(定向岗位1人)、数学5人(定向岗位1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英语2人、信息技术1人。
4、曹县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30人。A类岗位15人、B类岗位1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已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相应岗位;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相应岗位;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杨庄中心小学教师相应岗位;已取得幼儿教师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
3、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限)。
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未满5年)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见附表2);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见附表3)。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6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长江路中段)东一楼服务大厅。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一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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