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2014年7月30日(上午9:00—10:30)笔试,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 “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与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携带 “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身份证”及其它应聘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成绩单、毕业学校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论着和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院各专业公布的试讲题目、时间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学院成立试讲与答辩听课评审小组,试讲与答辩听课评审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业专家成员组成。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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