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市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孟津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5、已就业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5);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招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2014年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或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凭低保证及户口本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3、已报名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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