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财经学院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八、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或实验教师岗位的,需进行试讲。按照试讲成绩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应聘管理、教辅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或大专的(需求计划序号为31、32、33、48、52号),需进行笔试考试,按照笔试考试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其它管理和教辅岗位,如岗位需求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组织笔试考试,按照笔试考试排名,以1:3比例进入面试;少于或等于1:10的,直接组织结构化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一)试讲
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试讲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
(三)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我校人事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考官的组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执行。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由考生确认,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1:2比例进入考核。面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再次选拔,面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计分。
九、考核
1、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果符合要求,也作为拟聘用人选。
2、考核由我校组织进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各用人部门及相关的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及渴望度等情况。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应聘人员复查资格不通过,或有故意隐瞒事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
如因主管部门认为专业不符等其他原因等造成不能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的,按考核成绩排名替补确定拟录取人选。
十、体检、聘用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区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3852561
监督电话:38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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