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方案(3)
(二)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现有政策规定办理;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优先提供住房,非本省户籍人员聘用期间(前三年)每年有二次探亲假,往返路费按有关报销制度给予报销;在聘用期内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定,并由学校在学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
(三)被聘用人员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籍或迁入我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我县,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参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招聘工作,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发扬民主,积极予以监督。
(三)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实现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在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工作中的舞弊行为。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由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联系电话:0898—85529009)。
附件:1.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2.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乐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笔试等时间更改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方案》(乐府办〔2014〕107号)中原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择岗等时间因故改期,现调整如下:
笔试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9:00-10:30;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7:30;
体检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7:30;
择岗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3:00,择岗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另: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4年高中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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