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事业单位滨州惠民县直公办学校招聘在编教师(3)
九、其他
1、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每一阶段结果均在惠民教育信息网及惠民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同时严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本《简章》由惠民县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43-5351640(惠民县教育局)
附件: 惠民县2014县直公办学校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2日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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