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缓解我县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4年竹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定向招聘幼儿教师50名,其中溢水2名、麻家渡2名、宝丰4名、擂鼓5名、秦古4名、竹坪4名、得胜4名、大庙3名、楼台(沧浪)4名、双台3名、深河4名、官渡5名、柳林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学历、年龄和教师资格证条件以《竹山县2014年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5、考生自愿到招聘学校工作五年以上,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新机制录用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6日至7日共2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竹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今后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学科岗位,并将调整计划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8月10日,地点:竹山县实验小学。
3、笔试成绩8月10日予以公布,并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4、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须提交申请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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