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开招聘公告(2)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中小学(含特校)急需学科教师入围人选不足1:2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考生的实际能力,经研究后确定是否聘用。
2、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竹山县实验小学
时间:幼儿教师2014年8月13日,中小学(含特校)教师2014年8月15日。
3、面试方式:幼儿教师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时限为8分钟,演讲6分钟(准备1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应聘者从舞蹈、唱歌、器乐表演、绘画四项中任选一项(器材自备)进行展示;中小学(含特校)教师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现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材中的一个教学课时,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说课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人社局:4224621;县编办:4225343;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幼师按定向乡镇确定岗位;中小学教师分学段分学科根据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附件1:竹山县2014年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
附件2:竹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竹山县2014年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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