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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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职位设置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正安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
1、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从村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为现任我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县委组织部审批为准),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以当选证书为准)。
㈡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从村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8月4日在一个基层服务项目上服务满一年的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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