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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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同意,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3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详见《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雇员需A证,辅助管理雇员、工勤雇员需A证或B证)或具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选聘条件,且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义务,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9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五)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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