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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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艺术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艺术职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有下面两类情况者,可按市内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 2014年6月30日(下同);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2)2014年6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专科学历不能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美术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艺术学”,则不符合要求。
(3)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30岁以下即为198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其余年龄计算方法类推。
(4)职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3.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509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6313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见附表2);
2、身份证及户籍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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