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南阳邓州纪委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公告)。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工作由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前核发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注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集合并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并公告。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空额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情况要向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汇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地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综合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须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将个人档案交组织人事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本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代章)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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