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广西工人医院)招聘公告(3)
(三)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并在本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外地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及时通知本人)。
(四)笔试。按岗位1:3以上比例进行笔试,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需以实际报考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的基础理论,包括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4、符合专业技术岗位1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岗位1:3比例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考核。
1、考核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1根据面试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考核,其余岗位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考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本单位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考核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我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316844。
六、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毒急救大楼11楼会议室(南宁市柳沙路2号)。
(三)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应试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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