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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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学院具有58年的办学历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10 个教学系(部),开设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化工技术类、食品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等17个专业类别的73个高职专业。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专任教师合计7人。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1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造价专任教师 | 1 | 工程造价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 |
建筑环境专任教师 | 1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设施专任教师 | 1 | 建筑设施智能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车辆工程专任教师 | 1 | 车辆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汽车服务工程专任教师 | 1 | 汽车服务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化工工艺专任教师 | 1 | 化工工艺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小计 | 7 |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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