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6名公告(2)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合成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永丰县人社局和永丰县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调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永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796-2511709、2511287(永丰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6-2511344(永丰县纪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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