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洛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6、报名所需表册请从以下网站下载填报,网址为:洛阳人才网、洛宁人力资源网。
7、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9月5日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我县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2、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洛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宁县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5), “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提交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15236208128 0379—66268620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西医临床、医学影像、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检验技术、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专业知识占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占20分。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填写时间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面试
根据聘用职位及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议表及专业技术水平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专业及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编制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5年内不能调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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