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事业招聘500人(4)
八、签订协议及派遣
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共青团毕节市委根据各县(区)申报计划及工作需要,确定志愿者服务单位。志愿者参加服务以前,由各县(区)团委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志愿者本人与所在县(区)团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凭本人身份证及《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到。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九、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到岗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发给一次性补贴72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500元。
(二)给予一定的就业照顾。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就业照顾。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志愿者,按程序可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被正式录(聘)用到毕节市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参加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照顾,对在乡镇或村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并优先录用。
(三)服务期满后由毕节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相关证明。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不发放服务证及出具有关证明。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募简章由共青团毕节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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