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商丘民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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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经民权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民权县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本科生50名、研究生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民权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岁至30周岁(1984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在18岁至32周岁(1982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服刑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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