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1400人公告
为适应全省公安机关实战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400名(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具有河南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社会人员,具有河南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按照有关政策应当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省公安厅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省辖市及以下公安机关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5.报考特殊技能类职位的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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