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赤峰宁城县招聘医疗储备人才30名实施方案
2014年赤峰宁城县招聘医疗储备人才30名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宁城县储备人才考录管理办法》(宁政办[2008]103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储备人才,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计30名,其中:“六类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12名,“蒙汉兼通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医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医疗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截止2014年8月31日前为宁城户籍或高考时为宁城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
4、拟报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宁城县招聘医疗储备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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